安置神主牌規格

  1. 不可超過2名已故者姓名,文字直排,不超過12字為准。
  2. 如主家要求更換神主牌資料,主家需另付費用。
  3. 神主牌上不可放置已故者照片。
  4. 擺置神主牌,主家獲准暫時黏貼紙張,待刻字完成后,可即撕掉焚化。
  5. 神主牌一律不得升位。

 

吉隆坡廣東義山董事會有權力修改及增刪條規,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