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广东义山克拉容及新街场墓园殡葬规则

 

  1. 本義山墓地僅限馬來西亞公民或持有合法居留證的廣東籍人士安葬。
  2. 本義山處理下葬工作時間:8:30 AM – 4:00 PM。
  3. 已開放的墳墓行列可供申請人選購,惟選購後不得隨意更改編號或轉換穴位。主家必須前來辦理完相關下葬手續後,且繳清所需的費用方能下葬。
  4. 主家所需注意的穴位辦理手續及相關文件:
    1. 申請人選訂穴位辦理手續時,需提供受益人準確資料(壽位者需提供身份證複印本)。
    2. 葬金申請人必須提供完整資料和文件,並遵守本義山一切葬金規則。
    3. 下葬時必備文件
      1. 醫院或警局發出的准葬紙正本。
      2. 吉隆坡範圍內拾金移至本義山葬金,申請人需要附上吉隆坡市政局拾金準證副本。其他義山/墓園/廟宇/骨灰閣遷至本義山葬金,申請人需要附上相關單位移出已故者之證明書。
    4. 預購「壽穴」必須立「壽碑」以示整齊。安置一個「壽」字碑,本義山一律收RM1,000.00。當壽位者下葬,壽碑則無條件歸還本義山,現買現葬則保持原有墓地收費。
    5. 購買雙穴墓地者,日後生基附葬則需付費用RM200.00附葬費,RM50.00手續費,RM600.00按瓷相及刻字費,在本義山發出附葬收據後方可動土下葬。主家需要在生基附葬前24小時通知,以便準備下葬工作。
    6. 壽板店或主家需要在遺體下葬前交付殯葬清潔費。
  5. 所有單穴或雙穴墳墓(風水),本義山統一墳墓款式,主家不得要求更改墓碑方向,不得異議。
  6. 入葬時需要注意他人墳墓,若損及他人墳墓或風水者,有關主家必須負責修復,不得異議。
  7. 墓碑須「廣東」二字和境內籍貫(海南省主家除外),碑文僅刻中文。石碑(碑銘)不能刻上子孫姓名和任何圖案,例如:外名、圖案、符號等等,一律不受理。
  8. 雙穴壽位,其中一人已埋葬,另一陽居者姓名、出生日期須刻印在墓碑上和漆紅,逝世後另行刻上壽終日期。不接受任何提出在石碑上騰空的要求。
  9. 單穴只准一人和安立一個名字,雙穴則能安葬兩人和安立兩個名字。
  10. 墳墓範圍嚴禁擅自栽種、設置鐵欄圍墻、放置任何風水飾物,以免破壞墓園景觀。違反規章者,本義山將進行拆除工作,一切費用由主家承擔。
  11. 主家或壽板店需要在指定的焚化爐焚燒紙扎,以保護義山整潔及衛生。
  12. 環保美化期限為10年,以訂購日期開始為準,期滿後再由本義山制定新的環保基金。
  13. 墓園保養期10年,包括剪草、種草、植樹等美化工作。日後任何損壞由主家自行負責費用,但必須由本義山安排承包商維修,維修費按照時價。
  14. 植草在60天內完成(從下葬日期開始計算),墓碑資料和瓷相在60天內完成(從主家交來完整資料及照片日期算起)。
  15. 穴位不得另行出售或轉讓,如獲得本義山批准轉讓(只限一次),則需要支付轉名費用。本義山將發出收據以作證明。費用:單穴 RM50.00;雙穴RM100.00。註:若申請人逝世,家屬可轉為申請人,惟必須出示原申請人死亡證書,以及證明原申請人與新申請人關係的宣誓信,方可豁免轉換費。
  16. 若主家日後有意將逝者遺骸拾骨或移至別處,其葬地則無條件歸還本義山。
  17. 開棺拾取(拾骨)逝者遺骸時,需注意事項:
    1. 必須由原申請人前來辦理手續。
    2. 若申請人逝世,家屬可轉為申請人,惟必須出示原申請人死亡證書,以及證明原申請人與新申請人關係的宣誓信,方可豁免轉換費。
    3. 經核查及批准拾金申請手續後,在本義山註冊及批准的拾金承包商可向吉隆坡市政局衛生組辦理准證。如有違例者,本義山將向警方備案處理。
  18. 預購簽名之前,主家必須確保已經閱讀清楚及了解規章,填寫屬實資料。違反本義山墓園規章者,本義山有權拒絕申請。
  19. 吉隆坡廣東義山董事會有權力修改及增刪條規,不得異議。